凯道简介
北京凯道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凯道”)是合伙制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凯道始终秉承“诚信、自律、责任、服务”的理念与宗旨,凯道律所总部设在北京,凯道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凯道的主要专业领域包括: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辩护与代理、行政诉讼、公司综合业务、金融资本市场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为公民、法人、国家机关、部队、院校等担任法律顾问、资产破产与重组、环境与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事务。
凯道创始人张凯律师,原为北京市中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年底他与其他几位志同道合的业内律师共同创立了北京凯道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办理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数千件,担任多家国家机关、部队、央企国企、事业单位、新闻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有着非常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在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商事法律事务和企业改制、重组、企业上市等专业法律事务领域内拥有大量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张凯律师在担任原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法律顾问期间,协助文工团妥善处理了长期困扰该团的大批量非军籍雇佣人员的劳动、劳务纠纷,取得了双方均满意的理想效果。在担任原总后勤部管理军务处法律顾问期间,成功处理了数十起涉军土地纠纷案件,部队首长高度赞赏张凯律师认真工作的态度。
张凯律师在承办宁夏中卫市金利工程运输有限公司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探矿权纠纷系列案件中,作为金利公司的代理人,在中卫市中院、宁夏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卫市政府、宁夏自治区相关行政机关以及原国土资源部进行了大量的诉讼。通过三十余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并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取得胜诉结果,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张凯律师在代理沈阳百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沈阳市政府收回国土土地使用权行政诉讼案件中,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先后采纳了张凯律师的代理意见,在一审、二审判决中确认沈阳市政府拆除百宏公司汽配城的行为违法,取得一审、二审的胜利。现该案已经进入国家赔偿审理阶段,百宏公司有望获得数亿元的国家赔偿款。
张凯律师接受西安立元实业有限公司、西安肇星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在敏感时刻敢于办理敏感案件,作为两公司在秦岭南麓500余亩土地闲置案件的代理人,依法代理两公司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
北京鹏龙科贸有限公司诉河北盛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鹏龙公司在一审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二审时聘请张凯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张凯律师力挽狂澜在二审中为委托人鹏龙公司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张凯律师的全部主张,推翻了一审判决,判决鹏龙公司获得的胜利,维护了鹏龙公司的合法权益。
张凯律师作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全国各地与众多职业打假人展开了近三年的诉讼,通过30多起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最终维护了江中药业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使这家老牌国企的商誉免遭不法侵害。尤其在因演员徐静蕾代言而备受全国媒体关注的江中猴菇饼干健康权纠纷一案,张凯律师作为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顶住了巨大压力,依赖专业的法学水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最终取得了胜诉的佳绩,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于斌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是青岛市检察院督办的重大案件,张凯律师作为于斌的辩护律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通过一一排除控方证据,有力的维护了于斌的合法诉讼权利,使检察机关的指控失去了合法依据。
张凯律师还接受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原董事长陆志峰(正厅级)的委托,作为其受贿案的辩护人,对其指控受贿八千余万元的犯罪数额,依据相关证据提出在法定最低刑十年以下的量刑建议,引起了法庭的高度重视。
张凯律师作为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行处副处长黄建中(正处级)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被审理法庭予以采信。
在张凯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众多被宣判无罪的刑事案件,其中重大影响的包括:
任翼津涉嫌诈骗案一审被判十五年,张凯律师在二审中坚持以证据为依据,以法理为依托,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终使二审法院采纳了张凯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二审改判任翼津无罪,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邢新华涉嫌强奸案,张凯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其精心辩护后,法庭采纳其辩护意见,宣判邢新华无罪并予以释放。
苗法春抢劫案,在张凯律师的努力下,几经周折,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张凯律师的辩护主张,依法宣判苗法春无罪。
凯道所在张凯主任律师的领导下,坚持把每个案子做成精品,为每位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优化律所管理,竭诚为委托人及时提供权威、优质、周到、专业的法律意见及商务解决方案。